时间: 2023-12-08 04:19:09 来源: 企鹅电竞在线-图片
11月28日,喜茶和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联名款茶拿铁及周边包装上线,上线当天中午,南都湾财社记者发现,广州部分门店的“佛喜茶拿铁·周边套餐”就已经售罄,不少消费者还在社会化媒体上抱怨购买不到其中的热销款产品“无语佛”。
12月4日晚,南都湾财社记者从喜茶方面确认,喜茶已经下架了联名款“佛喜茶”系列。至于下架原因,喜茶相关负责人则未透露。
经民宗部门和市场监管等部门会商研究,喜茶其实打的是个“擦边球”,现在只能约谈他们。
@紫竹商业评论 分析认为,此产品最严重的问题是商用了佛教头像——“无语菩萨”。
查了下资料才知道,这个被网友开玩笑说为“无语菩萨”的佛教头像,是佛教中有名的菩萨之一,也就是大家都熟知的十八罗汉中的第十一位沉思罗汉。
首先从简单的角度入手——毕竟,这是经民宗部门和市场监管等部门会商研究的结果,那么,首先就说明,这几个部门应该研究出了法律和法规依据才会处理。
其实,稍微有点商业常识的人都能看出来,这个案例,很明显是头像用来商用,应该征得头像所有者的同意。
无语菩萨头像,并不是没有市场主体的,肯定是属于民宗局、佛协,毕竟是有名有姓有固定图像的头像,想要商用,那就要征得市场主体同意。但是这一个市场主体必然不会同意的,这另说,因为《宗教事务管理条例》《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》(国宗发〔2017〕88号)《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等都明确规定,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。
因为喜茶明显知道这两个障碍无法逾越,所以,喜茶与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合作,推出联名款,说采用的是瓷器艺术大师曾龙升所作《釉下加彩十八罗汉塑像》中的一件,名为“沉思罗汉”,目前这个塑像还陈列在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。
二是博物馆是公益性质,用佛像不属于商用。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还是公益一类,
1、与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合作推出联名款,因为有博物馆这个公益一类的主体身份;
2、虽然用了传统佛像,但用的是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里面的陶瓷艺术品(有明确的作者)。
所以,喜茶这边的商业擦边球解读是:公益性质+塑像有作者,博物馆同意,塑像作者同意,市场主体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?
@紫竹商业评论 认为,这种商业案例解读模式,完全是“商盲”,或者也有一定的可能为了说服甲方而编的故事,就像那些告诉甲方“这篇文章刷屏了,朋友圈都在转”的故事一样,实际上,朋友圈没转的那些人,甲方乙方都看不到,就假装全微信刷屏了,甲方爱听这样的故事。
事实上,佛计不计较是一回事儿,商家自己要不要侵权又是另一回事儿。不能因为被侵权方不计较,商家就有权利侵权,这对其他守法的商家是不公平的。
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为公益一类组织,所谓公益一类,是指承担义务教育、基础性科研、公共文化、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,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单位或机构。
简单说就是拿了全额财政补贴,就不可以用这个组织的品牌及展品,再次去商业化赚钱了。
这个案例有个特殊性质,那就是涉及到佛像商用了,于是,很多人又开始往神秘力量上扯,说什么“你懂的”。
自古以来,人类对于当时的科学知识无法解释的现象,都会归结到神秘力量,比如有很多年都曾经看到坟地的鬼火说是闹鬼,这种人类对自然现象的解读方式,延续到现在,有人开始对自己没想明白的事情也用“你懂的”来解释。
市场的问题,用法规解读就行了。商用佛教头像不是对错的问题,就是合规的问题。一定要往“你懂的”方向靠,其实也是懒于求真的表现,建议遇到想不明白的商业问题,先从讨论合法合规角度思考。
也有人说用佛像是对佛不尊重、抛弃奶茶杯到垃圾桶涉嫌辱佛,其实,对于不信佛的消费者,佛教的理论是没什么约束力的,但公平市场之间的竞争原则适用于所有商家。
任何商用,包括用任何普通人的头像,哪怕是随便用了籍籍无名人家已故前辈的头像做商业用途,没征得其后人或者主权人同意,是否也不合规?
(多说一句,自媒体这几年因侵犯肖像权而被索赔的官司也没少打,用了明星照片的,也都被索赔了。最离谱的是褚朝新老师一篇微信文章,用了一个县政府官员会议发言的公开报道照片,还被投诉侵权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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